送禮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,但也是令人困擾的事,每次送禮,總會讓送禮者陷入矛盾僵局,不知選擇什么樣的禮物才合適,能否打動收禮者?送出的禮物是不是適得其所,有其應有的價值,而收禮者也認可其價值。
送禮者總會糾結于如何送禮,像是世紀難題為難著送禮者。其實,送禮者之所以會陷入這樣的矛盾之中,主要是最終收禮者是否對所收到的禮物持認可滿意態度,也就是收禮者的幸福感有多強。一旦收禮者認可所收到的禮物,不管禮物價值如何、費多少心血,送禮者的送禮目的就算是達到。那如何增加送禮的幸福感呢?
禮物
自己做抉擇,不要把禮物的選擇拋給收禮者
當送禮者陷入選擇禮物的矛盾之中時,無法下決定到底該選擇哪個才好,這個時候就想征求收禮者的意見,看對方更喜歡哪一個,這樣就把選擇禮物的難題拋給了收禮者。也許收禮者礙于面子,選擇了自己所謂滿意的禮物,送禮者就以為大功告成功德圓滿,其實并非如此。
拋給收禮者兩個或者更多的選項時,收禮者也會陷入糾結之中,試圖從中選擇一個自己喜歡的禮物,可能也是在迫于無奈之下選擇的,他們不止喜歡選上的這個禮物,也可能喜歡其他禮物。但是當他們自己選擇禮物之后,也許會后悔這一選擇,想著其他的禮物也許自己會更喜歡,真后悔沒選另外的某一份,失去了選擇 更好禮物的機會。若當送禮者自己選擇其中一份禮物時,收禮者就避免了這個問題,沒有優劣差異的比較就不會有后悔,他們就會喜歡當前的禮物,滿足于當前禮物帶來的幸福感。
送他人喜歡的,而不是自己喜歡的
送禮者往往有一種錯覺,就是把自己喜歡的東西送給他人,就能體現自己的心意。你看,我把自己心愛的東西都送給你了,足以表達我的心意了吧。然而并不是,這只是送禮者所希望的一種狀態,沉浸在自己所希望的狀態中,他們自己相信這種送禮方式可行,可以充分證實自己的心意,而忽略了實際送禮的意義。
送禮就是要收禮者喜歡才行,不僅要表達自己的心意,收禮者對禮物的評價與滿足度更重要,這才是送禮者要追求的送禮目的。送禮要選擇收禮者喜歡的,而不是自己喜歡的,誰收到了自己喜歡的東西會不滿意呢?假如只是送禮者自己喜歡的禮物,對收禮者來說,并沒多大意義,只是多了一個擺設,如果送禮收禮雙方有共同的愛好,這樣選擇送禮物倒也是不錯的方式。
送禮要“雪中送炭”,而不是“錦上添花”
朋友生日即將到來,是否要好好規劃一番,選擇送什么禮物給他呢?漂亮的首飾、實用的家居用品或者裝飾品、經常接觸的辦公用品等,是否也在考慮對方會喜歡什么東西,對什么事物感興趣,然后投其所好選送禮物。這樣選送禮物是沒錯的,但是在選擇禮物的時候,還要注意其他細節。
一份自己很滿意,并且很適合收禮者的禮物,并不一定收禮者就會喜歡,因為對方已經擁有相同或者相似的東西,這種送禮方式只是“錦上添花”,沒有帶給收禮者驚喜和感動。如果對方并不擁有某種東西,而送禮者恰如其分的選送了正確的禮物,那收禮者定會驚喜和感受到幸福,這是一種“雪中送炭”的送禮方式。這兩種送禮方式,取后者而舍前者,這就要送禮者多費些心思,增進對收禮者的所喜歡或者所需事物的了解。